审理法院:原阳县人民法院

案号:(2013)原民初字第1306号

案件类型:民事

文书性质:判决

案由:离婚纠纷

法官:毛冠惠

审理程序:一审

原告:李某(又名李玉凤

原告代理律师:

新乡市红旗区“148”法律服务所,祁康德

被告:刘某

被告代理律师:

高鸿雁
北京德和衡(郑州)律师事务所

裁判日期:2014-03-10